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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秉公辦案 群眾送錦旗感謝
2015-04-16 09:42:54 閱讀量:515 來源:天臺人才網(wǎng) 作者:天臺人才網(wǎng)

“法大于天!我衷心感謝你們,真的是給你們添麻煩了?!?月9日上午,一起由縣檢察院審查起訴的詐騙案受害人姚某來到縣檢察院,并給公訴科送來寫著“公正執(zhí)法,為民除害”大字的錦旗,以表示感謝。

  “不用謝,這本身就是我們的職責?!备睓z察長徐勇從姚某手中接過錦旗,鄭重地說道。

  原來,2014年4月17日,縣公安局將該案移送縣檢察院審查起訴。審查起訴期間,受害人姚某多次向承辦檢察官哭訴,因為她和丈夫及親朋好友辛苦賺來的648萬元錢被人騙去,至今無法拿回。看完卷宗,承辦檢察官劉愛仙心里默默想著,一定要為當事人討回公道,也要讓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懲罰,不再去坑害他人。

  事情還得從2010年說起,該年3月,林某因租用位于勞動路街面地下室的房子開地下超市認識了房東姚某。在多次交往中,林某給姚某留下了較好的印象,姚某認為林某是一個踏實肯干的人。在交流中,林某也提到了他在做房地產(chǎn)生意,并且有個副行長的朋友在開投資公司,收益很穩(wěn),如果姚某愿意的話,可以幫其投資。

  姚某覺得自己年齡已大,這個投資公司又是副行長開設的,風險應該不大,就將自己節(jié)約下來的15萬元借給了林某。想想林某租房不到一個月就向她借錢投資,姚某轉天就后悔了,便找林某要錢。為了打消姚某的顧慮,林某便帶姚某去看他租住在天桐路的房子,謊稱那套三間三層樓房是他名下的,使姚某相信他是有經(jīng)濟實力的,打消拿回錢的念頭。

  隨著每月定期利息的交付,姚某也放松了警惕。前后共分二十次左右,數(shù)額大小不等,有從親戚處拿來的,也有幫朋友放利息的,先后共計648萬元人民幣借給林某。

  殊不知,林某卻將這筆錢中的200余萬元用于支付姚某利息外,其余則用于購買房產(chǎn)、寶馬等個人消費。

  2011年七八月,姚某多次提出要見一下林某口中所說的某投資公司的老總,但是林某總是以各種借口推脫拒絕,加上本金要不回,姚某這才發(fā)現(xiàn)一切都是騙局,后悔自己一念之差,從天堂掉到了地獄,遂報案。

  針對此類案件,檢察官介紹說,有人認為,只要寫了借條,就不會構成詐騙罪,如果無力償還,也只是一種經(jīng)濟糾紛,屬于民事范疇。但辦案檢察官認為,在本案中,林某給被害人姚某寫下欠條,并不能否認其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故意。

  林某編造自己有不動產(chǎn),虛構副行長開投資公司的事實,獲取被害人的信任,因林某的欺詐行為在先,故他在獲取錢財后所寫的欠條并非其真實意思表示,林某騙得錢款后,將錢款用于個人揮霍,經(jīng)姚某多次催促仍拒不還款,其主觀上的非法占有故意非常明顯,客觀上也實施了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款共計648萬元的行為。所以說,林某已經(jīng)觸犯了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guī)定,其行為涉嫌構成詐騙罪,應追究其刑事責任。2014年11月19日,林某被天臺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退賠贓款人民幣448萬元。

  檢察官為此提醒廣大群眾,投資有風險,需謹慎行事!現(xiàn)在社會上打著各種名目的投資很多,群眾在投資之前應充分了解各方面情況,不要霧里看花,被假象所迷惑,也不要輕信他人?!?胡益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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